判了!“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一案民事诉讼,法院判赔偿128万!
来源:互联网作者:广州离婚律师时间:2020-08-12
2020年5月9日上午9点半,“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一案”民事诉讼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庭审于9日上午11时许结束,因涉及未成年人隐私,此案不公开审理,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2020年8月10日14时30分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207法庭复庭宣判。
【宣判结果】
从受害女孩母亲和代理律师处获悉,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做出民事诉讼判决,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受害女孩母亲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此外民事赔偿部分,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合计1286024元。
案情回顾
2019年10月24日,大连市公安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
2019年10月20日19时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沙河口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者某某(女,10岁)被害身亡。
接警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经连夜工作,于当日23时许,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生,13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
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灌木丛中找到尸体,身上有7处刀口
10月23日晚,受害者某某(下文简称王某)的舅舅向记者介绍了相关案情:
10月20日下午3点20分,家人找不到去上美术班的王某,就开始感到不妙。“平常都是我姐夫去接送孩子,但下午到点了却不见人,给美术班老师打电话,说别的孩子早都回家了。”
王某的舅舅表示,以前也有过没接上,孩子自己走回家的情况,但这次却有点蹊跷。一家人急坏了,就打电话报警,调取孩子回家沿路的监控视频,果然发现了孩子的身影,但就在他们(施暴男子蔡某某)家附近消失了……“我姐夫等人就在蔡某某家附近四处寻找,最后在一片灌木丛中发现了外甥女的尸体,她被装在一个塑料袋里,身上有7处刀口,左眼上有被打留下的淤青……”
王某的舅舅介绍,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刑警大队勘验现场,依据监控视频等相关线索最终锁定了蔡某某。王某的舅舅表示,“我们听民警透露,在他们家的家门台阶上发现了血迹,外甥女遇害的案发第一现场就在他们家。”“凶手还不到14岁,在当地一所中学上初二。”王某的舅舅结合警方透露的案情分析,10月20日下午3点20分,王某从美术班下课返家途中,在街上遇到蔡某某,其将王某骗到家中图谋不轨,后将王某拖到住家对面的灌木丛中隐藏。(警方未证实相关案情情况)
案发现场在蔡某某家中?家长竟没有发现儿子的异常举动?
2019年10月24日,王某的父亲接受采访时表示,刑警大队法医已经勘验了尸体,法医称他女儿身中7刀,脖子上有明显掐痕,是流血过多死亡。王某的家人疑惑,既然案发现场在蔡某某家里,为什么作为家长没有发现儿子的异常举动?王先生的妻子贺女士悲愤地说:“我无法接受女儿的惨死!更想不通这个孩子的父母是怎么教育孩子的?那天是周日,他父母都在家,他儿子是怎样作的案,怎样抛的尸?他是怎样做到几个小时的施暴?抛尸路上血迹斑斑,他父母难道会没有反应?”
让一家人很难接受的是,案发至今,对方家长始终不露面,更没有道歉,只让警方带话说愿意卖房子赔偿,但被王先生一口回绝。“那样不可能,我们不要钱,就要判他死刑。”王某舅舅表示。
杀害10岁女童的少年,“曾多次骚扰跟踪女性”
目前,至少有三名住在蔡某某家附近的女士反映,曾遭到蔡某某不同程度的尾随和骚扰,但未产生实际伤害。
家住鹏程街的一位年轻女士,她称19年夏天8月至事发,曾三次被蔡某某骚扰。第一次在今年8月,她进楼后听到脚步声,回头看到蔡某某。蔡某某伸手拍了她的肩膀,“就是手从后边伸过来拍肩膀,很熟的人都不会那样拍,很不舒服。他说帮我提东西,我说不用。”
上述女士称,不久后,她再次在上楼时发现蔡某某尾随。她见到后折返出了楼门,不一会儿看着蔡某某跑下楼,这次她拍到了蔡某某的照片,照片显示其身体健壮。第三次,她在路上遇到了蔡某某,据她回忆,“他和我说,你长得真好看。还说让我不要怕。”她说,曾经常见蔡某某在小区附近游荡。
此次事发后,她曾到派出所反映此事。“正好碰到一个中年男人,他也是向派出所反映,说蔡某某之前骚扰过他女儿。”
另一位住在蔡某某家隔壁楼的年轻女子小林(化名)介绍,19年7月31日她在上楼时遭到蔡某某的尾随,小林说,蔡某某同样拍了她的肩膀,问她“阿姨这是几单元?”并称自己是为了找同学。“但是他上四楼后也没敲门,我住三楼,开门时候他就从上边下来了,一直盯着我看,就很奇怪。”
受害人父亲称,男孩作案后曾两次“登门搭讪”
根据津云新闻报道,受害人父亲称作案者曾两次“登门搭讪”,询问被害女孩父亲“女儿找到没有?”杀人后,作案者还在班级群发表“我害怕啊,我的指纹咋整”、“我虚岁14岁,我一个小孩怀疑我”、“我俩血在同一张纸上”等言论。
警方并未透露案件详细情况。目前,13岁男孩、凶手蔡某某因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
此前报道链接:“大连13岁男孩杀人案”:如何看待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聚法案例
受害人家属提起民事诉讼
受害女孩家属此前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道歉并索赔一百余万
此前,2020年1月3日上午,受害女孩的父母与其代理律师田参军,来到沙河口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正式对蔡某某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道歉并索赔一百余万。
诉讼文书(复印件)
受害女孩父母的诉求包括:
一是要求蔡某某及其父母对王某的被害赔礼道歉;
二是争取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各项经济赔偿;
三是要求赔偿家属处理王某后事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等。
田参军表示,这些赔偿诉求,有的是按相关规定和标准计算出来的,有的是估算的,总额为一百万余元。
诉讼文书显示:因为蔡某某的残忍侵害,剥夺了王某的生命,破坏了他们完整的家庭,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心理创伤和精神打击,蔡某某一家当对王某父母进行经济赔偿。因为蔡某某尚未成年,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蔡某某父母没有对其尽到监护义务,应当承担对王某父母的经济赔偿责任。可自案件发生至今,蔡某某父母从没有和王某父母联系,没有表示最基本的歉意,更没有对其进行任何经济赔偿。
受害女孩家属称:从未收到蔡某某家属的道歉和赔偿
在等待开庭的202天里,王某的母亲称自己每天处在崩溃的边缘,但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她坚持了下来。女儿出事后,她停掉工作,每天都去案发地,面对女儿的遗像“聊天“。家里的儿子也受其妹妹离世的打击,成绩出现直线下滑。令她生气的是,出事后加害人蔡某某的家属从未找过她,也没说过一句道歉。如今等来开庭,她希望能得到应有的道歉和赔偿,也希望国家能降低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受害女孩家属代理律师称:被告男孩与其父母均未出庭,也未委托代理人,法庭进行了缺席审理
受害女孩家属代理律师田参军称,因为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被告蔡某某没有出庭,蔡某某父母也没有出庭,对方也没有委托代理人,法庭进行了缺席审理。田参军称,他代表原告提出了诉讼请求(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和误工费等几类主要项目),提交了相关证据。接下来等待法院的评议和判决。“还是此前的一百余万的赔偿要求,但是当天宣判的可能性不大。”
而关于刑事责任部分,田参军表示,目前没有收到公安机关的正式通知,不确定侦查是否还在进行。“关于蔡某某父母的责任划分还没明确,蔡某某仍是收容教养3年。”
来源 | 澎湃新闻、红星新闻、成都商报、新京报、新华社、津云新闻、半岛都市报、中国经济网等,图片来自网络,聚法案例综合整理(本文仅供学习参考,侵权则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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