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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中挪用资金罪辩护要点
挪用资金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1 挪用资金从事非法活动,挪用金额在6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2 挪用资金从事营利活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挪用金额在1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 挪用资金从事非法活动,挪用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或者挪用资金从事营利活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挪用金额在400万元以上的;2 挪用资金从事非法活动,挪用金额在6万元以上且不予退还的;3 挪用资金从事营利活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2020-06-05 -
离职后冒充原单位职员能否可以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离职后冒充原单位职员的人员,是否可以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不可一概而论。一般而言,只要被害单位在解除行为人的职务时履行了公示义务而无过错,行为人冒充原单位职员骗取原单位客户货款,一般应认定为诈骗罪;反之,被害单位并未有效解除行为人的职务时,行为人实质上仍继续履行职务的,造成单位客户基于表见代理情形下的合理信赖,一般则应定性为职务侵占罪。
2020-05-26 -
关于冒用身份取得职务的人员是否可以成为职务侵占罪
对于冒用身份取得职务的人员,是否可以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笔者认为不可一概而论。一般而言,对于冒用身份取得职务,如果是基于职务较长一段时间稳定履行职责,在此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所在单位财物的,应当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反之,如果是基于隐瞒身份取得信任,随即骗取财物逃离的,则应当认定为诈骗罪。
2020-05-26 -
关于临时工、实习生、兼职人员等非正式员工是否能进行职务侵占
司法实践中,临时工、实习生、兼职人员等利用从事单位业务活动的便利条件,侵占所在单位财物的现象并不鲜见,这些主体是否属于本罪的主体存有争议。比如笔者所办理的卜某职务侵占案
2020-05-26 -
关于驾驶员、保安、快递员等职员是否可以成为职务侵占主题
驾驶员、保安、快递员基本上属于从事体力劳动,且从事的工作往往是辅助性的工作,如果其占有的单位财物并非其职权所管理、经手的,不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反之,原则上都应当认定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2020-05-26 -
案件中职务侵占罪中职务便利与工作便利的区分
职务侵占罪中利用职务便利的实质是行为人基于工作职责能够占有、处分本单位财物。如果行为人仅系在短时间内“握有”单位财物,或者是财物仅仅从手中“过一下”,其对过手的财物并无占有、处分的权利,非法占有财物还需要借助秘密窃取等手段实现,应认定行为人是在利用工作便利,即利用因工作关系形成的接近单位财物的方便或条件窃取财物,此情形属于盗窃,而非职务侵占。
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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