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罪如何争取取保候审?
来源:互联网作者:广州刑事律师时间:2026-06-24
电信网络诈骗罪如何争取取保候审?

一、电信网络诈骗罪的主要特点
电信网络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话、短信、互联网、社交软件、通讯设备等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式的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不特定多数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具备非接触性、团伙化、跨区域、分工细化等典型特征。
二、 电信网络诈骗罪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罪行较轻);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中,申请取保候审的核心是论证第(二)项:“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但在此之前,我们还需要先考虑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真的构成诈骗罪。
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取保候审的条件分析
(一)无罪辩护
(1)四大路径
路径核心论证关键证据
路径一:否认“主观明知”或有概括故意并非具体明知当事人受上家欺骗,误以为从事合法业务;参与时间短、获利微薄,不具备识别诈骗的能力与条件;仅存在概括性违法认知,无诈骗的具体通谋等如相关聊天记录(上家谎称正规业务)、入职 / 工作记录、工资流水(固定低报酬,非按赃款分成)等
路径二:否定客观上的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行为比如车手取款类诈骗,证明行为人仅负责事后转账、取现,全程不接触被害人,未编造信息、隐瞒情况,取款仅为赃款处置行为,不属于诈骗实行行为;对于境外电诈辅助类,证明行为人仅负责后勤、基础运维、打杂,未编写诈骗话术、伪造身份、主动诱骗被害人,无刑事意义上的欺骗行为;对于通讯技术支持类诈骗案件,证明提供的设备、网络服务属于合法业务,未专门改造用于诈骗等如工作分工记录、团伙人员笔录、行为轨迹、沟通记录等
路径三:证据不足被害人陈述前后矛盾;电子证据(聊天记录、转账流水)提取、程序违法;仅有口供,无转账、记录等客观证据佐证;涉案金额无法核实等如证据质证意见、电子证据合法性异议、金额核对清单等
路径四:此罪彼罪辩护(诈骗罪变更为帮信罪)当事人无诈骗通谋,仅提供中立帮助,应认定为帮信罪,罪行较轻、社会危险性低,符合取保条件。如当事人与上游的聊天、通话记录(无诈骗通谋内容),工作台账、操作日志等(证实仅从事中立辅助工作),薪资结算流水(体现为固定报酬,并非按诈骗金额分成)等
(2)无罪路径下的取保操作
家属应把握好刑事拘留后的黄金期,整理好相关证据,聘请辩护律师,一旦辩护律师经过分析之后,判断可以走无罪辩护的方向,应立即:
(1)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固定无罪相关陈述与证据线索;
(2)向公安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论证不构成犯罪,请求撤销案件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后,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重点阐述无罪理由;
(4)同步收集、整理聊天记录、流水、工作证明等无罪证据,附在文书中一并提交。
(二)罪轻辩护
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事人行为已构成电信网络诈骗罪,则辩护的重点可以聚焦在证明无社会危险性,从涉案金额、主从犯、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角度争取取保:
1、诈骗金额。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粤高法发〔2014〕12号),广州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六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金额直接影响量刑,律师可以做的就是帮助当事人精准核减金额,这是罪轻辩护的首要选择:具体路径(包括但不限于):(1)扣除案发前已返还被害人的款项、账户内合法经营/个人往来资金、被害人收到的返利分红;(2)剔除仅有被害人陈述、无转账等客观证据佐证的金额、被害人主张的利息、维权等间接损失;(3)区分共同犯罪范围,仅认定行为人参与时段、对应环节的金额,剔除其加入前、未参与部分的团伙总额,同时排除未实际交付的未遂金额,对重复统计的流水予以合并扣减等。
核减完后,如果涉案金额最终压缩在“数额较大”范畴,申请取保候审的成功率会显著提升。
2、是否有特殊情节或者有自首或立功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偶犯,或者有自首、坦白情节,亦或是犯罪嫌疑人处于怀孕、哺乳期,患有严重疾病等,都申请取保候审的成功率会显著提升。
3、厘清主从犯地位,证明“作用较小”:很多电信网络诈骗罪都是团伙作案。如果说当事人仅处于犯罪链条末端,负责取款、拨号、设备维护等辅助工作;并不参与策划、话术设计、赃款分配;只是受上级指令行事,参与时间短、获利少的,律师可以重点辩护其为“从犯”。对于从犯,司法机关通常认为其社会危险性较低,更容易批准取保。
4、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电信网络诈骗属于财产类犯罪,挽回被害人损失是办案机关考量取保的核心因素,也是广州法院适用缓刑、取保的重要依据。如果家属能在侦查阶段(尤其是报捕前)代为全额退赔,并拿到被害人签字的《刑事谅解书》,取保的成功率将大幅提升。
二、电信网络诈骗罪快速取保的“黄金37天”操作指引
刑事拘留后的前37天(公安侦查期+检察院审查批捕期)是争取取保的最佳窗口期。一旦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续取保的难度将成倍增加。家属请务必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1-7天:信息核实与律师介入。这段时间,建议家属马上聘请专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具体的情况:此时家属见不到犯罪嫌疑人,只有律师可以持证会见。律师的首要任务是了解案情、判断犯罪嫌疑人是是否构成诈骗罪、涉案的电信网络诈骗罪是什么类型(车手类还是境外电诈类等)、“主犯”还是“从犯”、涉案的金额是多少?核减涉案金额等等。在充分了解案情之后,律师需要撰写取保候审的法律意见书,提交给该阶段的办案机关。
第8-30天:退赔谈判。表达退赔意愿:律师会见后,家属应尽快向办案机关提交《代为退赔申请书》,表明积极弥补被害人损失的意愿。争取拿到谅解书:在律师的协助下与被害人沟通,争取达成和解。
第30-37天:阻击批捕。提交法律意见书: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的7天内,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
三、 结语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成功取保候审,往往取决于多重因素的叠加:案件性质的准确判断、申请材料的充分准备、关键时机的精准把握、专业律师的有效介入。家属在当事人被拘留后,切勿慌乱,务必牢牢抓住黄金 37 天,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结合案件事实选择对应的辩护路径,完整收集有利证据、规范提交法律文书。电信网络诈骗虽属重点打击罪名,但区分地位、情节、主观恶性后,仍有大量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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