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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法律规定、构成要件、立案标准-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信用卡诈骗罪属于一种金融诈骗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广州金融犯罪辩护律师认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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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诈骗罪的法律规定、构成要件、立案标准-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证诈骗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是属于金融诈骗犯罪的一种。广州金融犯罪辩护律师根据长期从事金融犯罪、诈骗犯罪刑事辩护的经验,总结出信用证诈骗罪法律规定、构成要件、立案标准,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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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中三个常见的无罪辩护要点-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领域中的经济合同纠纷在司法实践中有许多相似之处,导致一些经济合同纠纷被错误定性为合同诈骗罪,当事人被司法机关关押。广州刑事辩护律师根据多年从事经济犯罪、诈骗犯罪辩护和研究经验,从七个真实案例总结出合同诈骗罪三个常见的无罪情形,供大家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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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无罪辩护的基本策略和思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摇撞骗罪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罪名,也是属于诈骗类犯罪的其中一种,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根据长期从事诈骗犯罪刑事辩护的经验,总结出招摇撞骗罪无罪辩护的基本策略和思路,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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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凭证诈骗罪构成要件及立案标准-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广州金融犯罪辩护律师根据长期从事金融犯罪、诈骗犯罪刑事辩护的经验,总结出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概念、构成、立案标准,以供大家参考。金融凭证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2款),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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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诈骗醉的概念、构成要件及立案追诉标准-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广州金融犯罪辩护律师根据长期从事金融犯罪、诈骗犯罪刑事辩护的经验,总结出票据诈骗罪的概念、构成、立案标准、量刑情节以及贷款诈骗罪的认定,以供大家参考。票据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1款),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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