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学到你就赚到,值得收藏
来源:互联网作者:广州刑事律师时间:2022-11-04
刑事案件中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学到你就赚到、值得收藏
今天我们刑事律师团队整理和总结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当事人担心的常见法律问题,收藏你的可以帮到你的。
1、公安让你认罪怎么办,你知道怎么在公安做讯问笔录吗。
公安让你认罪怎么办,建议你好好看看,如果用到了而你没仔细看,就是非常大的损失,这些内容都是以前委托我的客户,我才告诉他们,刑事案件,最常见最纠结的一个问题,就是嫌疑人到底要不要认罪,认罪吧,心里不舒服,总觉得自己说的和公安记载的不像一回事,不认罪公安局却告诉你,认了就没事了,不认要从重处罚。面对公安的提审要注意这六点。
第一、以事实为依据,如果公安询问你的事情,你确实知道,确实做过,那么建议你如实陈述,老老实实的认罪认罚,一个谎言需要后面的十个谎言去弥补,说实话我不认为普通人的心理素质和说话技巧足以应对经过培训和不断实战的公安人员。
第二,不慌不燥,公安向你发问的问题,有时候会迫不及待的催着你赶紧回答,不给你思考的时间,这时你要小心,脑中一定要思考十秒钟以上,特别是隐隐约约觉得哪里不对的地方,更要慎重,时刻提醒自己保持一个稳定的心态。
第三,注意公安向你发问的方式。比如公安可能直接问你,交代一下你的犯罪行为或者交代一下你是怎么诈骗受害人的,如果你不想认罪,一定要注意,不要直接说你做了什么事,否则就成了认罪的笔录,而第一句话要讲,我没有犯罪行为,再说你做我的事。
第四,特别要注意公安给你发问的反问句,比如说谁和谁经常一块去喝酒,他打人的时候,你难道不应该帮他吗?如果你不好意思回答是。笔录上大概记载的是,我和谁经常一块儿去喝酒,他打架的时候我就觉得该帮他。
第五、签笔录的时候不管公安催的再紧,你一定要把从头到尾一字不差看完,如果有人告诉你打印好的不允许修改,不是这样的,一定要提出你所做陈述的事实有出入的地方一定要改过来,要不然就拒绝签字。
第六、如果你真的不知道到底是该认罪还是不认罪,那么就建议你先不认,因为会面检察院会再给你做认罪认罚,比如这个时候律师已经可以去检察院阅过卷了,你再根据卷宗的证据能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来决定要不要认罪。
2、给你一种方法可以有效防止刑事案件审讯时被诱骗
判断一个审讯人员水平高低主要是看他制作笔录的水平。那么怎么才算做笔录的水平高呢。
除了逻辑清楚技术清晰外,主要是看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不是都能写进去,而那些涉嫌诱导的东西都能够规避掉。如果公安让你去配合调查或者有家人涉嫌犯罪,这篇文章一定有用,实操做法是只记嫌疑人说了什么,不计审讯人员说了什么。识别诱供一个简单做法就是,你可以要求把审讯人员说的内容也记入笔录,把他要求你供述而告诉你的前提记入笔录,凡是不敢记录的都是有问题的,同时,你应该要求对讯问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并且把这个要求记入笔录,以及他们推脱或者不给你做录音录像,也要记入笔录如果不记入,你就应该拒绝在笔录上签字,举个例子,刑诉法规定的如实回答意思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不知道,知道多少讲多少,不知道的不能瞎说,记不清楚的,确定不了的,那就是记不清楚,不能强行要确定一种说法,比如问你那个人穿的什么颜色衣服,你说记不清,他说你再想想,是红的还是黑的,你还是说记不清,这时他又说,你再想想是不是红的,女同志是不是一般都穿红色衣服,那时你说,好像是红的。最后笔录上衣服什么颜色,你回答,红的。这边所有讯问的过程和细节都省略了,这是一种诱供,你真记不清,那就是记不清,不要强行去判断。这种问话的过程,都是不会往笔录上写的,但是这种笔录一旦签了字,细节清楚和其他证据印证了,一般是推翻不了。在签笔录的时候一定要核对清楚。
3、犯罪的三大特征缺少一个就不是犯罪
犯罪的三大特征,三者缺一不可,否则就不构成犯罪。
一、是社会危害性,是指犯罪行为侵害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所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也是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的理论基础所在。
二、是刑事违法性,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举个简单的例子,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是2015年11月起实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那么在2015年11月之前实施的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就不构成犯罪。
三、是应受刑罚处罚性,要注意免于刑事处罚,也是是应受刑罚处罚性的体现,刑诉法16条规定了6种情况,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这也是亲告罪。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刑事责任的,比如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别自己行为性质的精神病人,还有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也可能免于刑事处罚,。
4、外地公安拘捕你,你该不该跟他走。
你在本地居住,外地的公安突然来敲你家里的人,你该不该跟他走?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请你一定要确认是否有本地的公安人员在场,如果没有,那么要坚决拒绝跟他走,如果他强行抓捕。记得直接拨打110报价,他们很有可能是假警察,即使是真警察,再没有当地警察协助的情况下,在当地直接抓人也是属于违法的执法行为,公民当然可以有权拒绝,你明白了吗?
5、取保候审的哪些事,你知道有多少
取保候审顾名思义是取得保释等候审理,也就是说,通过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的方式,先把这个人从看守所里面取保出来,取保之后等着法院的审理判决,用大白话说就是你犯了事,可以先不进看守所,先让你回家等候法院的审理判决,但是很多人以为取保候审以后就没有事了,这是错误的想法,取保候审不意味着案件结束了。在公安阶段取保候审,案件还会移送到检察院、法院,除非将来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或者是法院判你无罪,否则你都有可能留下刑事案底,有人认为取保候审法院一定会判缓刑,这也是错误的想法,取保候审跟缓刑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过取保了之后,判处缓刑的概率可能会大一些,在实践中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审查起诉或者是审判阶段收监的也有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如果不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各项规定,比如说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或者又失去联系,也会被立马收监。如果你的亲朋好友涉嫌了犯罪,被刑事拘留了,千万不要乱了阵脚,一定要先找到办案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拘留的时间,关押看守所的地点,拿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去看守所为其固送钱与衣物,同时还可以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并与办案机关取得沟通,了解案情,申请取保候审,千万不要错过取保候审37天的黄金救援期,你明白了吧?
6、刑事判决中的罚金不缴纳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刑事判决当中,经常会出现罚金,比如说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两万元,那么罚金可以不缴纳吗?生效判决判处罚金,如果有履行能力,还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是拒不全部履行的,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是不准假释,一般也不得减刑,而且法院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所以建议还是要主动缴纳罚金。
7、在刑事案件当中不要随便翻供,你知道为什么吗?
在刑事案件当中,很多人会提到翻供,那翻供如果当事人的供述总是变化,让法官怎么去判断呢?尤其是如果再加上有其他的一些不利的佐证,那么很容易就会让人认为你的供述,对自己不利的那一部分才是真实的,而是翻供的内容都是在撒谎或者狡辩,很容易引起反感,甚至是厌恶,所以,在刑事案件当中,翻供往往是有一定的贬义,前后反复供述不稳定,会被司法机关认为是不诚实的行为,在会见当中,经常有当事人征询我们律师的意见,律师,我要翻过我之前的笔录,因为之前的笔录记录的很多内容不是我所说的,或者是不是我要表达的意思。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首先会纠正他一个观念,如果是因为侦查人员没有如实记录或者是记录的有遗漏,那么你现在是把案情讲得清清楚楚,讲明白这个不叫翻供,这叫如实供述,但是如果明明已经有清楚确凿的其他证据,可以佐证在之前的供述,仅仅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害怕承担法律责任,想推翻之前的供述,这种翻供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因为他未必能达到你所想要的效果或结果,而且反而会承担前后供述不一致不坦白,从重处罚的风险,,所以在签笔录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核对,你所说的东西跟你记录的东西是否一致?因为笔录的签字确认对整个案情是重中之重。
8、一审判决有罪,二审改判无罪或者轻判的可能性大吗?
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实行的是全面审查,也就是说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问题,二审要进行全面的审查,因此如果被告人本身不构成犯罪,或者现有的证据根本打不到认定被告人有罪的程度,那么二审法院经过审查之后,是很有可能改判被告人无罪或者是将案件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第一审的判决,没有认定被告人具有重大的量刑情节,例如,应当认定自首,还没有认定或者认定的数额有错误的,则二审法院在查清楚事实的基础上,可以直接改判。
9、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以后还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其实,在2013年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改,之前,被批准逮捕之后,确实没有办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但是,在2013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确立了一个新的制度也就是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这个制度针对已经被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辩护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这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还有羁押的必要性,如果经过审查,认为没有羁押的必要,是可以再为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那么主要会审查哪些内容呢?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时,主要看在审查有没有羁押必要性时,主要从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的角度比较,申请时与批准逮捕是否有了新的变化,被告人不再具有社会危险性和人身危害性的时候,那么是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的,但是按照我们的做刑事律师的经验,难度系数极高,因此这时需要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才能取得一定的效果。
10、服刑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假释释放呢
服刑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假释释放,假释是一种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可以让服刑人员尽早的回归社会回归家庭,那么,这服刑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假释,关于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更据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咱们先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一般来讲,在刑期执行了一半,以后就满足了假释的条件,这个时候服刑人员能否假释,需要看其在服刑期间是否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没有悔改表现和再犯的危险,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员要考察的基本方法,也是这几个方面,但对于时间上有特别的要求,需要执行13年以上的刑期才可以为。
11、累犯能取保候审吗
累犯是指故意犯罪并受过有期徒刑以上的处罚,等到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在法定的期限内又故意犯罪,所以,能够看出这累犯和一般的犯罪人有所不同的是,按我们老百姓就是明知故犯一再错,因此,对于累犯法律也是有明确的规定,要从重处罚,不得缓刑,不得假释,然而累犯是否能够被取保候审,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禁止,因为取保候审只是刑事强制措施为一种,并不是刑法,只要犯罪嫌疑人满足了取保候审法律规定的条件,比如有重大疾病或者怀孕的妇女仍然是可能取保出来的。
12、被刑事拘留了,就一定坐牢吗?
被刑事拘留之后不一定是坐牢,但是坐牢的风险很大,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就在于行政拘留本身就是一种惩罚措施,执行完毕之后这事情也就结束了,刑事拘留只是一种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下去的临时性强制措施,此时行为人已经从正常的公民变为了犯罪嫌人了,从我们看到的全国平均数据来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仍然是很大的,所以大家不能掉以轻心。建议还是要找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才能更好的帮助自己。
13、刑事案件中检察院不起诉之后的处理
检察院不起诉之后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之后,需要处理一些事情。
第一、是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书,同时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有关机关和人员。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第二、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后,意味着刑事诉讼中止,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应当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于由公安机关作出的扣押,冻结。人民检察院应当通知公安机关或者是执行的公安机关,对于扣押,冻结决定的机关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是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建议,移送有关的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的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四、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如果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到人民法院。
14、警察逮捕犯罪嫌疑人要经过批准吗?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起逮捕。人民检察院批准之后,可以逮捕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根据案件的情况不批准逮捕,这个时候,只能对犯罪嫌疑人采用其他的强制措施,所以批准逮捕真不是公安机关能决定。
15、犯罪份子从抓捕到执行死刑花多长时间
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后,需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四个阶段,一般都需要八九个月的时间,有的案件当事人不上诉了,就没有二审的审判,可以省两个月的时间,对于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一般都是会经历二审,并且还会有死刑符合程序,这样一来,死刑案件到执行一般不会低于一年,而有的复杂案件走完了全部的法律程序甚至需要几年的时间。
16、判刑一到三年可以保释出来吗
应该是假释才对,因为保释,又叫取保候审,在未判刑之前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才可以保释,已经判刑了,那就应该是老老实实的服刑,争取减刑了,是不存在保释的,但是可以适用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却有悔改表现的,没有再犯罪危险的时候,就可以试用假释。
17、报警回执单有什么作用?
报警回执单有什么作用?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也就是我们老百姓说的派出所,在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的登记表,并出具回执单,也就是报警回执单,这报警回执单是关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经受理了这个人的报警,是一种凭证,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的反应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以及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报警回执的功能主要是提供报警依据,以及方便群众继续跟进,继续监督投诉等等,你知道吗
18、去公安局自首需要准备点什么?
有人问我们去公安局自首,还需要准备什么?是不是人去就行了。其实这样的说法是不对的,因为在实践之中,有的嫌疑人在主动投案之后,并没有被认定为具有自首情节,当然这一方面可能是故隐瞒了一些事实真相说了假话,另一方面也可能确实存在记忆偏差某些事情记不清了,因此在自首之前,首先可以把自己知道的所有案件事实回想一遍,梳理事实之间的逻辑关系等到了公安机关,就可以清晰地描述出来,其次,带上自己的身份证用于核实身份信息,另外也可以准备一些换洗的衣物。
19、孕妇被判有期徒刑要坐牢吗?
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于孕妇犯罪后的刑罚量刑有一定的特殊保护,但是并不意味着孕妇犯罪可以免除刑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至发社会危害性的,可以采取保候审,而怀孕的妇女被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的,如果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院一般会判处缓刑,不再监狱执行刑法。
20、男朋友有刑事案低对我们今后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男朋友有刑事案低对我们今后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如果只是男朋友问题到不大,但是问题在于一旦结婚生子之后,对于孩子的影响很大,父母有犯罪记录会影响到子女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军校招生,国企招聘等等。在这些中的政审考察,如果政审不合格,是不能够被录用的,所以,结婚之前,还是要考虑到,这方面的因素。
21、未成年的时候犯罪,成年之后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在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了五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问题在于,对于封存的理解一些争议,但是我认为封存就是指相关机关需要为犯罪人出具无犯罪证明的意思,所以家属也不必害怕,大大方方的去相关部门开具就可以了。
22、刑事案件中哺乳期的累犯是否可以判缓刑呢
哺乳期的累犯是不适用判缓刑的,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犯,那哺乳期的累犯如何去照顾自己的孩子呢?我国法律也做了相对人性的规定,对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同时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管理,但需要注意的是,哺乳期满之后没有执行完毕的,仍然要继续服刑。
23、刑事案件中犯非法经营罪,一定会被判刑吗?
犯非法经营罪,一定会被判刑吗?先说明违法犯罪,这个和犯什么罪无关,只要罪名成立,法院都会依据刑法定罪量刑,并且,这非法经营罪的处罚并不轻,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旦被定为犯罪被判处缓刑的几率都会变得很小,因此,在进行辩护时还是先从是否构成犯罪入手为好,实在无法说明了,再考虑量刑的轻重才是合理的辩护思路。
24、判缓刑就是没事了吗
判缓刑就是没事了吗,并不是没有事了,有些人甚至不希望缓刑犯罪人虽然不用进监狱,但是也要严格遵守,定期报告,接受社区矫正等管理规定,一旦严重违法了规定,就要撤销缓刑的。其次,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下来的日期开始。例如,犯罪人已经在看守所里呆了十个月,如果判一年的实刑,最多再待两个月,就彻底自由,如果是判一缓二,那么,即便是立刻可以回家,那也要两年之后才彻底没事,所以,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宁可判实刑,也不愿意判缓刑。
25、刑事案件中累犯自首会不会被判处缓刑呢
对方累犯的被告人,即便是自首也不会被判处缓刑。首先,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其次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能适用缓刑,因为,从社会危害的角度来说,这两类人显然比一般的犯罪人更加危险,当然,这不是说,累犯就不需要自首了,自首作为法定的量刑情节,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该做还是必须要做的。
26、签了认罪认罚致后还能做无罪辩护吗?
能做无罪辩护,但要区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是在当事人非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该认罪认罚具结书,就是随时可以撤销了辩护律无罪辩护。第二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但是,律师认为法律适用存在问题,认为当事人不是有罪的,即使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律师依然可以为当事人争取无罪判决的,但是这种情况下律师务必和当事人说明清楚并获得当事人理解,同时当事人在法庭上的态度仍然需要非常的诚恳。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 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