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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之后他竟结婚生子样样不落!保外就医就能逃过坐牢?谁在背后撑腰?

来源:互联网作者:广州刑事律师时间:2020-09-08

  因犯故意杀人罪本应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却在狱外活动长达7年时间,旅游、工作、结婚、生子,样样都没有落下。是什么让他逍遥法外、“纸上服刑”?非法保外就医这一途径又成为了热议的话题。

  8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二审裁定书显示,5名狱医不同程度参与了对王某6次保外就医、1次暂予监外执行的病情鉴定造假,使未达到病情危重程度的服刑犯王某,仅“纸面服刑”。

  逍遥法外!保外就医期间竟旅游、工作、结婚生子

  罪犯王某因犯故意杀人罪于2005年12月12日被呼和浩特中院判处死缓,2006年4月14日投入呼和浩特第一监狱服刑。2008年6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

      2011年3月11日,高院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15年。

  据判决显示,2011年4月1日至4月29日,王某因患冠心病-急性心肌梗塞、心功能Ⅱ-Ⅲ级,在监狱局医院住院治疗。因王某病情严重,需做心脏支架手术,2011年4月29日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批准保外就医(急保)6个月。

  此后,王某6次获得保外就医和1次暂予监外执行,活动在监狱外的时间长达7年。在此期间,王某得以外出旅游、工作、结婚生子。

  极其恶劣!狱医渎职贪腐,5人获刑

  是谁为罪犯多次取保提供了“通关文牒”?记者梳理裁判文书发现,王某获得多次取保的关键文件,系狱医在对其病情、治疗情况进行考察后,呈交的《呈请罪犯保外就医病情危重报告》。

  在王某共计7次保外就医和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均存在狱医渎职行为。

  比如,王某第三次续保中,狱医张满在2012年10月31日的考察基础上撰写续保门诊病历,但时隔两个多月后,张满仍依据此续保门诊病历出具了相同诊断,且填加了“该病犯病情较重,多次住院,病情未见好转,继续积极治疗”内容的《呈请罪犯保外就医病情危重报告书》。张满、李齐放等人在该报告书中签名,王全仁在该报告书上签署“病情属实”。然而,同期王某并未在医院住院治疗。上次渎职行为,致王某于2013年2月4日获续保6个月。

  在王某第四次续保过程中,2013年5月7日,王某经住院的医院诊断认为病情明显改善,并于当日出院的情况下,狱医张满沿用一个多月前的病情鉴定情况出具《呈请罪犯保外就医病情危重报告书》,并添加“病情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的内容。2013年9月17日,王某获得第四次续保6个月。

  在保外就医过程中,除了渎职,还有贪腐行为。

  在王某第五次保外就医过程中,王某的家人王某某为了结识王全仁,保证王某能顺利办理保外就医,通过时任呼和浩特第三监狱副监狱长杨某宴请王全仁,饭后将事先准备好的50000元人民币现金放在装酒盒底部,连同剩余的两瓶茅台酒送给王全仁带走,后王全仁发现钱款后退还给王某某。

  时隔不久,王全仁为了帮助自己女儿完成银行揽储任务找王某某帮忙,王某某在王全仁女儿工作的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支行购买了20万元国债,作为王全仁女儿揽储任务。约在同年中秋节前,王某某将一箱茅台酒送到王全仁女儿处,做为节日礼物让其转交王全仁。

  此后,王某在第六次保外就医审查中,其未在任何一家医院住院治疗,狱医仍然出具了病危报告书。在第七次的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2015年3月19日,作为王某的主治医师高春桃,在没有进行任何考察的情况下出具病危报告,得出“患者目前病情危重,随时有猝死可能,告病危”的结论,在监狱管理局法制处认为3月19日监狱局医院出具的《呈请罪犯病情危重报告书》间隔时间太长,不能使用时,4月29日高春桃再次出具诊断相同、但依据有所变动的《呈请罪犯病情危重报告书》,王全仁签署“病情属实”。2015年4月30日,监狱管理局决定对王某暂予监外执行。

  案发后,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王某病情咨询医学专家意见的复函及专家意见,证实王某在2011年10月至2015年期间,未达到病情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程度。

  王某则承认,其存在病历造假行为。

  法院查明,被告人王全仁、高春桃、张满、李齐放、陈华,在对罪犯王某、邹某、庄某保外就医病情鉴定过程中,严重违反罪犯保外就医病情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对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决定保外就医或延续保外就医。5人分别以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判有期徒刑3年至5年6个月不等。

  无独有偶!他们在保外就医期间也做出这些荒唐事

  罪犯非法保外就医期间做出的荒唐事还不少。除了像王某这样旅游、工作、结婚、生子样样不落下的,还有在保外就医期间学开车、搞基建,过着正常人生活的,甚至还有人在此期间犯下数罪。

  孙小果案中的非法保外就医给公众留下的深刻印象。判决中提到孙小果于1995年12月因犯强奸罪被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决生效后,孙小果父母通过伪造病历帮助孙小果非法保外就医,导致孙小果被判刑后未被收监执行。在非法保外就医期间,孙小果又于1997年4月至11月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2月一审对孙小果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于1999年3月作出改判,判处孙小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生效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作出再审判决,改判孙小果有期徒刑二十年。

  而近日《半月谈》曝光的呼伦贝尔男子巴图孟“纸面服刑”15年事件中,同样提到了其依靠“保外就医”从看守所“重获自由”。

  1992年5月12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男子巴图孟和持刀杀害好友白永春,被判故意杀人罪入狱15年。

  法院判决后,巴图孟和以“全身水肿、尿血”为由前往医院检查。就医后,他的母亲、姑父就为其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并成为担保人。据多名当事人回忆,这份手续上,有数名当地时任政法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签字。

  凭着这份手续,巴图孟和连监狱的门都没进过,便于1993年直接从看守所“重获自由”。

  此后的日子里,巴图孟和并未按保外就医规定,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报到并接受管理,而是如同正常人一样生活。直到2007年5月13日,也就是当年案发之后15年整,其与母亲再次来到看守所。这次,他们是为了拿到“刑满释放证明书”而来。他们仅提供了一份当年的判决书,而看守所的一名内勤人员,据此为其开具了刑满释放证明书,并加盖公章。

  就这样,一天牢也没坐过的巴图孟和,在纸面上“服”完了15年的刑期。

  此外宁夏涉黑案主犯金宝山1996年12月16日因抢劫罪被固原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入狱后的金宝山经历了两次保外就医。

  7月23日,金宝山涉黑案在宁夏彭阳县人民法院开庭。面对指控,金宝山不认罪。

  公诉机关指出,1999年7月8日和2001年5月21日,金宝山被宁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以支气管炎哮喘、二期梅毒为由,两次批准其保外就医。保外就医期间,金宝山还伪造了住院证明,并开始学开车、搞基建、娶妻生子。

  对此,金宝山辩解称,他身体确实有病,病情危及生命才顺利办理的保外就医。“梅毒不能治愈吗?难道我不能娶妻生子吗?”

  “保外就医”岂能一保到底?

  保外就医作为一种人道主义的制度设计,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然而,现实中,这一彰显司法文明的制度屡屡被钻空子、被滥用,“一保到底”“保而不医”现象,一再刺痛公众神经,令人遗憾。

  相关问题也引起了中央政法部门的高度重视。

  去年7月,中央政法委在成都召开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要求,全面推开监狱巡回检察,充分发挥“巡”的优势、“驻”的便利,主动发现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突出问题。要防止有钱人、有权人成为法外之人。

  2020年7月8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启动,要在政法系统开展教育整顿,来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此次试点工作剑指六项顽瘴痼疾,其中之一便是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这些年来,相关部门也在努力完善制度、弥补漏洞,但实际效果仍有待提升。此前已有专家建议,要扩大公开,对拟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打通司法、公安、检察等信息壁垒,将保外就医信息联网,实行动态管理和动态监督;加大违法犯罪的成本,严格保外就医鉴定人资格、鉴定程序、鉴定书内容、虚假鉴定的法律责任等。

  近期几起“纸上服刑”案,再次敲响了警钟。有关方面绝不能再后知后觉、大念拖字诀,理应迅速启动调查,查清真相,并严肃问责,给受害者一个交代,给社会一个说法,重塑法律权威和公信力。

来源: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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