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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张玉环点名的公安局长已落马

来源:互联网作者:广州刑事律师时间:2020-08-14

  面对媒体,张玉环一一报出了刑讯逼供者的名字,他们分别是付某文、吴某才、周某、袁某华、周卫华,支某华,付某选、胡某芳。

  2020年8月4日下午4点,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张玉环故意杀人案,法院最终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张玉环无罪。

  被释放的张玉环,戴着大红花走进张家村。

  等待他的,是已经改嫁的前妻,3岁后就再也没见过的儿子,以及从来未见过的孙子和儿媳。

  当然还有为他奔走了多年的兄弟、白发苍苍的老母亲、蜂拥而来的村民、网友和大批记者。

  1993年10月,张玉环被抓走了。

  起初,张玉环被关在进贤县看守所。之后,他被侦查人员从看守所提出,先后带到进贤县长山宴乡派出所和云桥派出所。

  张玉环称,自己在这两个派出所遭受了刑讯逼供。极端恐惧下,张玉环承认杀害两小孩。

  这段经历到底是在长山宴乡派出所,还是在云桥派出所发生的,目前还无法确认。但根据张玉环的说法,对他实施的严刑逼供,应该都是在这两个派出所进行的。

  时任派出所长的周卫华在张玉环案充当了什么角色?目前无法获悉,但可以确定的是,此后的周卫华应该与张玉环再也没见过。

  面对媒体,张玉环一一报出了刑讯逼供者的名字,他们分别是付某文、吴某才、周某、袁某华、周卫华,支某华,付某选、胡某芳。

  还有几个,张玉环说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履历显示,从1989年至1998年3月,进贤县公安局云桥派出所所长一直都是周卫华,而这里正是对张玉环进行的审讯地点之一,时任派出所长的周卫华在张玉环案充当了什么角色?目前无法查证。

  但可以确定的是,此后的周卫华开启了自己不断进步的仕途。

  1998年,周卫华如愿地成为进贤县公安局副局长,一直到2002年。在担任分局副局长期间,周卫华还兼任刑侦大队教导员。由此来看,在刑侦领域,周卫华应该有过人之处。

  之后的周卫华频繁地调换岗位。先是担任南昌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后任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政委(副县级)。接着,又任南昌市新建县副县长,新建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6年7月,周卫华又换了新身份——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这也是周卫华最后一个公职。

  2019年5月8日,江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周卫华(副处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7月19日,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通报:周卫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9年7月25日,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对周卫华决定逮捕。

  经查,周卫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付费的旅游活动安排,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务晋升、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违反生活纪律,对家人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违法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涉嫌受贿犯罪和徇私枉法犯罪。

  周卫华身为领导干部和人民警察,理想信念丧失,法纪观念淡薄,结交涉黑涉恶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委决定给予周卫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周卫华简历

  周卫华,男,汉族,江西进贤人,1964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至1983年12月,任进贤县工业局干部;

  1983年12月至1986年12月,任进贤县工业局办公室主任;

  1986年12月至1989年1月,任进贤县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1989年1月至1993年9月,任进贤县公安局云桥派出所所长;

  1993年9月至1998年3月,任进贤县公安局云桥派出所所长、主任科员;

  1998年3月至2002年12月,任进贤县公安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2002年12月至2003年1月,任南昌市公安局青云谱分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2003年1月至2007年2月,任南昌市公安局青云谱分局副局长兼刑侦大队教导员、主任科员;

  2007年2月至2009年1月,任南昌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

  2009年1月至2011年7月,任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政委(副县级);

  2011年7月至2015年9月,任南昌市新建县副县长,新建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任南昌市新建区副区长,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6年7月2019年5月,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来源:直面新闻、江西省纪委监委、丰城市人民检察院、水母真探社、刑事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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